2017-05-19

老婆離家出走記

「我要離家出走。」老婆嘔氣地說。
... 。
「你要送我去火車站。」老婆看我許久沒出聲,過了一會兒又向我說。
「好吧,什麼時候走?」
「現在。」
「現在半夜十二點半,火車都沒了。」我試學著監獄裡獄卒說話的語調,幽幽地說,以免刺激她的情緒。
「那,我去火車站等。」
「你知道下午四點半以後火車站的候車室就關門了。而且月台可以避風的角落和地下道都有流浪漢在睡。」除了幽幽的語調,我還很婉轉地向她說明情況。
「火車站的候車室為什麼要關門,沒有道理。」老婆嘟嚷著。
「我遇到市長時跟他提一下,也許他願意改善。」忍不住又刺了老婆一下。
隔了好一下,老婆說「那我明天一大早就要離家出走,你要送我去車站。」
「OK」我爽快地應聲。


才剛瞇上眼,老婆搖著我的臂膀大聲地責問我:「我都要離家出走了,你還要睡覺?」
以我多年的經驗,深知這個時節出現的這種句法,會有很多的連動性。一個應付不好就會牽引出無盡波折,而且絕對會產生秋後算帳的報復性行動。
所以,我很有智慧地仍然保持閉眼睡覺的不動姿式,不置一詞。
老婆看我無動於衷,過了一會兒又跑來搖顛我。
我看這勢頭如果不遏止,這一晚就沒完沒了了。於是我仍然保持睡覺的閉眼姿式,和她說:
「我睡著了」。
老婆被逗樂了,一個勁兒地問睡著了怎麼還能講話。我告訴她這是夢話。講夢話的人醒來以後不知道自己說了些什麼。
如此這般,被折騰了大半夜,老婆自己也累了,玩不動了,才各自昏睡過去。


第二天早上,睡到十點半的老婆一醒來就責問我為什麼不叫她起床。昨晚分明講好的,要一大早送她去火車站,好離家出走。
於是我就任勞任怨地等老婆打點好小皮包(不是行李箱),開車送她去車站。

在火車站放老婆下車以後,她要我送她上月台。一路上嘮嘮叨叨地叮囑我,那個醃的菜要把鹽洗掉,房子要吸塵,三個馬桶要用漂白水洗過,還要洗衣服…. 。
我忍不住地問「你不是要離家出走嗎?還管這麼多家事幹啥?」
「咦,我出走完了還要回家啊。這些工作不能留給我做呀。」老婆理直氣壯地說。
「噢,那就不是離家出走了,是自己出門去玩而已。」我很有見地的指出。
「!!??你希望我走?你這麼討厭我?」

哎,糟了,不小心講錯,言辭結構上有漏洞,被抓小辮子了。
時至廿一世紀,人在美國做升斗小民,還要受言論管制,甚至可能衍生出文字獄的慘事。... 說到底,這種事也只有在我們這種以忍讓為美德的家庭裡,才能把「堅忍卓絕」以體現精神文化的模式永續長存。
在文化美德的氤氳薰陶中,我沈重地一扭頭,轉身開車回家去做老婆交代的家務事去了。

回到家,才把髒衣服放進洗衣機,老婆打電話來了,她說她決定不搭火車離家出走,要改坐汽車。
「好唄,這是個自由的世界,你愛幹啥幹啥。」我漫聲應著。
「我不會開車,又沒有車,坐計程車太貴,你來載我。」

這是什麼的什麼啊?
我怎麼這麼命苦呢?
老婆要離家出走,我還得做司機載她出走?
這算什麼出走嘛?


最後?
最後還不是我這個車伕兼馬弁,開著我的SUV,載著我那要離家出走的老婆大人,依她的意思四處游蕩了老半天,中間還被賞賜了個甜甜圈加一杯咖啡,才轟轟烈烈地結束了她離家出走的偉大抗議大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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